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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环保局督促企业加强自行监测
作者:薛红蕾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蓬莱市环保局 浏览量:0

蓬莱市环保局日前向企业下发《关于落实污染物监测制度的通知》的函,要求各企业全面落实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要求企业建成投产后,根据环评报告、排污特点及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监测制度中要以列表的形式列明监测目的、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每年要制定监测计划,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奖惩规则,确保监测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监测力量配备。要求企业按监测计划及环保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设备和专职环境监测人员,并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监测能力与企业的监测要求配套。不具备监测能力的企业可以与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签订监测合同,将监测任务外包,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各监测项目达到规定的监测频次。

三是加强监测档案管理。要求企业对每一个监测对象的监测频次都要达到规定的要求,每一次监测都要有监测报告,并保留原始记录,要有明确的监测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将监测制度、监测计划及每一次的监测报告、原始记录整理归档,确保监测档案齐全完整。

下一步,蓬莱市环保局将对企业污染物监测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监测、监测频次不够或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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