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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法律援助,规范执法行为 烟台市环境监察系统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培训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4 来源:烟台环保局 浏览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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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贯彻执行新《环保法》的开局之年,如何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已成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当务之急。1月份以来,我市各级环境监察系统执法人员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要求,尽职履责,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规范执法,先后开展了违规建设项目清查、第一次环保集中检查、入海河流及直排口排查等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一系列紧锣密鼓的部署与行动,打响了新法实施后的第一枪,通过集中查办、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引导和倒逼污染企业不越底线、不睬红线、不碰高压线。

为进一步加深对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特别是按日连续处罚规定的理解,统一执法尺度的把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恪尽职守,以行政应诉的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加强环保现场执法工作,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探索,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合作,寻求法律援助,在前期律师介入现场执法过程、介入案情研究、介入文书讨论的基础上,由专业律师从法律角度授课,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烟台环境监察系统环保知识讲座培训,先后讲解了新《环保法》出台背景、创新点、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原则、查封与扣押的法律渊源和实施条件与程序,讲解了按日连续处罚的具体模式、程序及行政执法中须注意的问题,讲解了环境执法及行政诉讼中证据的种类、意义、收集规则和要求等。

这次新《环保法》及相关知识集中讲解与培训,对于我市环境监察系统执法程序和流程的进一步规范,对于全市环境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都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今后的工作,我市各级环境监察系统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环保大检查,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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