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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环监开启移动执法 一部手机就能下达文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bet-365首页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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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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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中)、国家环监局主任孙振世(左)、烟台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右)共同启动移动执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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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中)、国家环监局主任孙振世(左)、烟台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右)共同启动移动执法系统



胶东在线9月17日讯(记者 侯洪斌)今年,烟台市被列为山东省第二批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建设的试点城市。17日,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正式启用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了执法信息的动态采集,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

  当日上午的启动仪式上,国家环监局主任孙振世、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烟台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代表国家、省、市三级共同启动烟台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据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周兆杰主任介绍,移动执法系统采用无线通讯、数据库及信息安全等技术,以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为载体,对执法现场的信息进行动态采集。

  周兆杰掏出一部手机,打开移动执法系统后,调取一份执法单,其中列出了关于企业的各类信息,执法人员可通过触屏操作快速勾选。周主任称,这部手机是一台PDA执法终端,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可通过拍照或录制音视频等方式实时采集信息,并制作现场电子监察记录或执法电子文书,还能使用便携式打印机打印相关文件,交由企业现场签字确认。对于采集到的信息,执法人员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进行上传,归入污染源档案中。

  除了现场执法,移动执法系统还可根据不同的考核标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执法人员可查看自己完成任务的情况、领导批复意见以及不同的考核标准等内容。环境检查指导的相关负责人可通过该系统查看各部门执法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也可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实现执法人员的跟踪、定位和执法轨迹管理。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齐鑫山在会上介绍,烟台市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名单,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6月底前,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都要应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进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现各级执法人员和环境监察业务双覆盖。烟台市早在2013年就向山东省总队提交过建设申请报告,今天移动执法系统的正式启用,在第二批试点工作城市中走在了前列。

  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颖介绍,移动执法系统启动的同时,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也开始实行统一着装,今后所有的执法行动都要着制式服装进行,以提升环境执法的威慑力,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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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中)、国家环监局主任孙振世(左)、烟台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右)共同启动移动执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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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启动仪式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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