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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首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9 来源:bet-365首页 浏览量: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bet-365首页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2002室;邮编:264003 ;电话:0535-6920549;传真0535-6920628;电子邮箱:ythbj6920549@126.com)。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政府网站、环保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9条,通过烟台环保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212条,通过烟台环境空气质量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76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答复网友提问75条,答复率100%。组织烟台新闻网“民生在线”网谈栏目1次,网民参与人数3246人次,网友有效发帖78个,所有问题均予以认真办理回复,答复率100%。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传真5件,邮件和门户网站申请8件,我局均按时回复。

四、 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634件(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共116件),其中市属信访案件221件,县市区信访案件1413件,接待群众来访23批 63人次,处理率100%,处结率96%,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6件。完成信访报表26个,信访局报送材料24件,市长公开电话材料24件。2015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件。

五、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大污染源重点监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污染源重点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水平,印发了《烟台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污染源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要求。做好省控、国控污染源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发布。经各县市区汇总核实后,将省控及以上企业名称、地址,主要污染物排放名称在网站上予以公示,确保污染源基本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做好重点污染源数据发布平台工作,公开省控及以上企业污染源数据。二是利用烟台环境空气质量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6区空气质量信息,实现了重污染天气下手机短信预警。积极配合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媒体实时播报空气质量相关信息。三是对所有非涉密建设项目的环评、验收全过程实现全过程公开。全年共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类建设项目199个,拟批公示项目159个,审批公示项目156个,暂缓审批项目2个,退回项目 14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公示95个,拟验收公示83个,已完成的竣工验收公示83个。

六、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分别承担着环境监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和机动车排气监管、固体废物管理等业务工作,我局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该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均由专人负责,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有关链接,对本单位的党务政务进行公开。

七、 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bet-365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精神,围绕新环保法,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座谈交流、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业务服务能力,打造一支理论水平较高、工作素质过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优化服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便利服务,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深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加大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环境信息全面、如实公开,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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