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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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观海路加压站及配套高位水池建设工程 | 芝罘区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在观海路西侧竹林路南侧新建加压站,在观海路西侧竹林路北侧新建高位水池1座,DN500进出水管道约3公里 | 1.水环境影响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 氯气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2 | 烟台市通世南路高位水池及配套黄务加压站改造工程 | 芝罘区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在通世南路惠安隧道山上新建60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清水池,加氯间一座,看护管理房1座,DN500进出水管道约3公里 | 1.水环境影响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 氯气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