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首接责任制,增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强力推进执法合力效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环保生态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机构设置
烟台市环保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组长,信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计生委等。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工作目的
1、切实推进重点、难点、职权交叉、职责界定不清环境污染问题的办理效果。协调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变“单打独斗”的单向查处模式为“多管齐下”的合力阻断模式,实现标本兼治。
2、切实增强联合执法可操作性,确保执法联动落到实处。各部门间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在联席会议建立的平台上,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合作力度,推动实现全链条执法,逐步将联合执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职能
(一)研究解决全市环境信访工作中出现的职权交叉、职责界定不清、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统筹落实执法主体和责任单位,集体商讨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会议纪要;
(二)重要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预防、打击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共同维护好环境安全;
(三)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程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环保部门组织每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
(二)烟台市环保局成立环境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由办公室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并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通知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和会议时间,印发各相关单位;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目标责任分解的形式推进落实,实行信息反馈制和限时办结制。由牵头部门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
(四)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建立移交台账。对于不在环保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明确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建立移交台账,视情况尽快分类告知、函告或移交,书面移交单位签署送达回执。
五、工作要求
(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查处情况;
(二)各成员间注重信息共享,彼此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六、主要联席事项
(一)夜间建筑施工噪声问题。对于工程量大、周围居民较密集、群众投诉多的、屡查不改的夜间施工工地,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建筑工地噪声源进行联合查处,加大管控力度,彻底扭转屡查屡犯、知而不改的现象。
(二)涉及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在专业领域尽快对污染损失进行权威鉴定,确定损失数额。环保部门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进行行政调解。
(三)涉及无证经营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于居民楼下、居民聚集区附近的污染单位,在查处污染问题的基础上,将无证经营问题移交工商部门进行依法查处,源头上根治企业违法问题。
附件:1.环保生态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环保生态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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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
附件
烟台市环保生态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姜青山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高言进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郐德福 市国土局副局长
林 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赵利经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秀强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义海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益额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
李洪涛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孙新河 市卫计委副主任
王润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明川 市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张京华 市公安局指挥调度处副处长
附件2
环保生态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曲小菲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王宝剑 市国土局主任科员
宫 青 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副科长
邱 波 市城管局副科长
孙晓峰 市水利局主任科员
李秀荣 市农业局生态农业科科长
孙召波 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环保科科长
于培湖 市林业局森保站保护科科长
潘 伟 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郭洪江 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科科长
刘玉华 市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技科科长
张 瑞 市公安局民警